《決定》規定:
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權威解讀:
李雪勤表示,這也是黨內監督體制的重大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有這樣幾個方面考慮。
一是全面覆蓋。對所有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都應當進行巡視,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二是抓好重點。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進行,無論是誰,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黨委書記的同志在內,都在巡視監督的範圍之內。
三是發現問題。要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違反八項規定、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等方面的問題,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促進問題解決,遏制腐敗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