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可以普選特首,是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給予港人的權利,但反對派就稱中央不應“干預”政改。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政改要達成共識有4大支柱,包括中央、特區政府、市民和立法會,“好像一張檯有4隻腳,如果4隻腳都不在,桌子也站不穩”。
據文匯網報道,在昨日一政改論壇上,不少與會的年輕人表達了他們對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特首須“愛國愛港”等議題的關注。袁國強指出,香港不是獨立國家,而是特區,“這是大家要接受的政治和法律現實”,而基本法條文已經體現了特首需要愛國愛港:特首需要向中央負責,並同時兼顧特區及中央的意願和利益。
他強調,中央在香港政治體制的發展上,“無可能無角色”,是政改要達成共識的4大支柱之一,而中央在運用實質任命權時,會考慮候選人是否“愛國愛港”,市民和提委會同樣會考慮:“好似選倫敦市長,選民會唔會選一個不愛英國和倫敦的人?”
袁國強又呼籲,社會不要以“篩選”、“挑選”等“感性化”字眼來形容中央角色,強調普選是中央主動寫入基本法,中央也有誠意並大力支持在香港落實普選,“睇唔到任何原因中央點解唔想香港普選”。
不能讓提委會變“橡皮圖章”
被問到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時,袁國強強調,政改不能“憑空想像”,任何政改方案均須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框架上進行,必須依法辦事,以法律為最終依歸。特首候選人須由提委會產生,任何繞過、削弱或違反提委會實質提名權的方案,均有機會被視為違反基本法,即使某人獲10萬名選民簽名,但“提委會無任何選擇,一定要確認的話,好大程度會出問題,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相違背……令提委會變成‘橡皮圖章’”。
他續說,提委會由4大界別組成符合均衡參與,不能輕易或兒戲地提出修改基本法。
就“高民望”人士會否不被提委會接納,他指某程度上是“政治上的現實考慮”,又直指世上沒有劃一的“國際標準”,討論無大意義,而制度“唔係死”,呼籲香港社會應先“踏出第一步”實行普選,往後仍可改善選舉制度。
另外,被問及他會否參選特首,袁國強則笑說,自己始終喜歡做法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