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國的經濟和軍事能力不足,也會對降低救援的效率
依照國際慣例,各國軍隊自願參與的海事救援的經費都由本國政府支付,且遵循“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而海上搜救是個極其耗費財力,同時也對設備和專業能力要求極高的工作。之前,對法航447的幾年間的搜尋工作,僅法國方面就耗資近4000萬美元,同時申請了美國專業團隊的協助。
相比之下,馬來西亞和越南的搜救工作就顯得有些業餘。雖然馬來西亞和越南都派出數十架飛機以及多艘搜救船。但其中還包括了不少“雙水獺”(Twin Otter)這樣型號的老式螺旋槳飛機。
此外,由於設備等原因,馬來西亞和越南方面在入夜後都會停止空中搜索,只有海上救援船繼續搜索工作。但按照常理,軍用巡邏機上裝備的水面搜索雷達,即便是在黑夜,也能發現海上漂浮的大塊飛機殘骸。如果有生還者,機上的熱成像儀對保持體溫的人體也有一定的發現概率。最為重要的是,空中搜索比海上搜索效率要高得多。
最後,國際救援的協調機制也不完善,急需調整
現行救援協調機制以1979年的《國際海事救助公約》為基礎,主要為明確責任。而這樣的救援協調體制會使得一些組織能力欠佳的國家成為主導國。這些國家在搜救經費、搜救設備以及專業程度上都和世界頂級水平有差距。
在搜救工作爭分奪秒的情況下,仍按照屬地原則設立領導國並不合理。實際上,由能力更強的國家代替弱國行使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情並非沒有先例:克林頓時代,鑒於拉美猖獗的毒品交易與當地警方孱弱的控制力,美國政府便直接插手拉美掃毒行動,中央情報局甚至直接派人駕駛偵察機在拉美搜索和辨認運載毒品的飛機,再由相關國家實施攔截。在奧巴馬政府任內,海地地震時,美國也通過快速投放救援人力,扮演了臨時警察的角色。
此外,如何讓專業非政府組織快速參與搜救工作也是現行規則的短板。在接受《博客天下》專訪時,美國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的蘇珊·艾福瑞主席就表示,他們希望能把專業的信息交給相關負責人,並願意提供任何形式的幫助。但再現行救援體制下,他們能只能通過與美國國務院聯繫,然後遵循冗長的外交途徑才能參與。
結語
本次馬航MH370航班失聯,各方救援配合可算相關合作中的“典範”。但即便如此,仍有不少政治軍事因素摻雜於救援工作之中,拖慢救援效率。而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種國際航班更加頻繁,可能的跨國救援工作也越來越多,也是時候重新審視舊有的國際救援合作機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