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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香港公務員辭職不在少數 多去私企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21 11:11:38


 
  普通公務員再就業放寬管制

  由於公務員熟悉政府內部運作,在香港現行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規管機制下,公務員如果計劃退休後,在一段特定的時間內從事外間工作,必須獲得部門審核批准。規管機制的目的是確保退休公務員離職後從事的外間工作,不會涉及不恰當行為,例如利益衝突、讓政府尷尬等。

  梁籌庭表示,對於非首長級的普通公務員,辭職前只需提前3個月向部門提出辭職申請即可。普通職位的公務員,如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已一律獲准在退休後從事外間工作,無須經過嚴格審查。

  梁籌庭介紹,現在港府考慮到普通公務員在離開政府後從事外間工作時,涉及不恰當行為的風險相對很低,同時為減少普通公務員退休或者辭職後,重投勞動力市場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港府正研究擴大一律批准的適用範圍,以涵蓋其他屬前線及支援類別的公務員。

  高級公務員再就業須“過冷河”

  相比普通公務員再就業的寬鬆,港府對高級公務員再就業的管制就嚴格得多。目前港府針對退休首長級公務員的管制政策俗稱“過冷河”,則指定期間最低限度的禁制期及管制期。禁制期內,退休官員不能從事任何外間工作;而管制期內退休首長級公務員必須先取得政府(即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准,才可從事外間工作。此外,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咨詢委員會,會就每宗高官再就業申請向政府提供咨詢意見。

  按照港府政策,香港退休高官再就業的禁制期從6個月至12個月;而管制期則從2年至3年。

  提出再就業申請的高官,必須提供任職政府最後三至六年期間,與准雇主及其相關公司在合約、法律、公務及其他事務上的重要接觸和往來等資料,以供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參考。此外,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登記册可供市民查閱,並上傳至政府網站。獲批准離職就業的官員需向政府提交聘用合約副本,政府會把該名退休官員需要遵守的工作限制,直接通知准雇主;一旦再就業官員的職責與提交政府的聘用合約出現重大變更,須事先獲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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