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進稅制改革。當前的重點是擴大營改增。這項改革不只是簡單的稅制轉換,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消除重複徵稅,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轉型、服務業發展和商業模式創新。系統考慮,營改增還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繼續實行營改增擴大範圍;第二步,2015年基本實現營改增全覆蓋;第三步,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配體制;第五步,實行增值稅立法。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經確定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業實行營改增外,還要將電信業等納入進來。同時,要清費立稅,推進消費稅、資源稅改革,加快環境保護稅等立法進程,繼續降低小微企業稅費負擔。
三是劃分事權和支出責任。長期以來,中央與地方之間、地方各級政府之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規範,總體看,中央政府部門管了不少不該管、管不好的事。去年我們啟動了黑龍江“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將中央政府在“三農”方面的審批權下放,各項涉農資金全部直接下撥到省,由地方統籌使用。這項改革取得經驗後,不僅要在全國推廣,其他方面也要借鑒其做法,把一些不適合中央部門管理的事權與財權下放。當然,中央該加強的事權和支出責任也要加強。要通過改革,健全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逐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使中央與地方各安其位、各負其責、上下協同,促進政府治理整體效能的最大化。
六、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服務經濟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但也存在金融機構經營方式總體粗放,農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後,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和民生改善支持不夠等問題,亟須加大改革力度。金融改革內容非常豐富,今年的重點是做好以下3件事。
第一,放寬市場准入。金融業雖有其特殊之處,但本質上仍是競爭性行業,同樣需要通過競爭促進服務改善,通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要在加強監管前提下,放寬市場准入,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這一方面可以增加一些熟悉當地情況、特色鮮明的基層銀行,以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使金融業回歸競爭性行業的本來面目,形成一個各種市場主體共同參與競爭的金融生態,為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這項改革,要逐步積累經驗,積極穩妥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