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威寧縣農牧局有一個採購5000只羊發放給農戶飼養的項目。威寧縣某養殖場法人代表李某和孔令斌是昔日的老同學。為了獲得該項目,李某動起了歪心思。於是,2010年年底的一天,李某將10萬元錢送到了孔令斌家中。礙於同學關係,孔令斌還推辭了一番。但嘗到權錢交易甜頭的他最終還是收下了這筆錢。事後,李某順利中標,拿到該項目的實施權。
另據調查,威寧縣扶貧辦在實施某扶貧項目過程中,需要通過政務中心招投標採購脫毒馬鈴薯。政務中心組織貴州某馬鈴薯公司和威寧縣某生態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競爭性談判。兩公司為成功獲取項目實施權,紛紛向孔令斌拋出“橄欖枝”,孔令斌在其中左右逢源、雙管齊下,先後收受兩公司負責人送上的現金共計3萬元。
僥幸作祟 錯失自首良機
2012年5月,檢察機關查辦了威寧縣農牧局的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貪污受賄案,並根據案件製作了警示教育光碟在全縣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專題學習報告會上播放。
會上,紀檢監察機關督促存在經濟問題的幹部主動交代,爭取寬大處理。當時,孔令斌也在場進行了學習,看到銀幕上那些昔日熟悉的面孔,聽著那些聲淚俱下的懺悔,他也曾感到恐慌,也曾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萌生悔意,有過向檢察機關坦白自己存在經濟問題的想法。可惜,最終僥幸心理還是戰勝了這一絲剛剛冒出的悔恨,他最終選擇了沉默,放棄了這次痛改前非的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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