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4日電/最近,在中央鐵腕反腐行動中,一批大企業老總相繼落馬,引發社會關注。
因為中國特有的經濟體制,大企業也多是國有企業。不過,從實證的角度看,大企業老總犯罪問題似乎是各國通病,不分國企還是私企。以美國為例。統計數據表明,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70%的企業老總犯罪,發生在42%的大型企業中。與之相比較,58%的中小型企業,其老總犯罪率僅占30%。
北京青年報刊載文章分析說,按一般經濟學道理理解,如果企業給予老總的報酬較低,而企業效益很好,企業老總可能因心理失衡而從事貪腐活動。這一邏輯,也曾被中國經濟學界在上世紀90年代廣泛使用,以解釋國企管理者犯罪現象。也因這一理論的流行,在後來的國企改革中,國企領導人的薪酬不斷提高,不但與私企持平,甚至快與華爾街接軌。但事實證明,高薪並沒有減少老總們的腐敗行為。
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美國。經濟學家研究表明,與那些守法的企業高管相比較,因貪腐而走向犯罪的,往往也是所得薪酬最高的那部分人。
發生在2002年前後的美國大型企業醜聞最能說明問題。包括安然公司、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世界通信公司、英克隆生物制藥公司等在內的23家巨型公司,均因涉財務醜聞而轟然倒地。這23家企業的首席執行官(CEO)的平均年收益,高達6200萬美元;而全美前300家大公司CEO的平均年收益為3600萬美元。也恰是這23位企業高官,在公司醜聞被揭露出來的前3年,通過做假賬等行為,從公司套利達14億美元。而他們所在公司利潤直線下降了5300億美元,公司倒閉後導致16.2萬員工失業!
為什麼拿著最高薪酬的企業家,仍然會如此貪腐呢?社會經濟學家亞歷克斯·梯爾在其專門研究“越軌”行為的專著中,稱這一現象為“特權偏差行為”。具體地說,這些手中握有企業生死大權的老總們,除了內心的貪婪致使對金錢的欲望永遠無法滿足之外,還有三個原因使他們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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