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和超期
組織部門就任職年齡的限定已拓展到“兼職”層面。《意見》中規定,領導幹部企業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而事實上,根據領導幹部的公開信息可以看出,多位兼任獨立董事的官員都已“超齡”。
比如,上述領導幹部中,根據公司官方網站的信息,孫昌基和王文澤均出生於1942年。
同時,《意見》中還規定,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連任不超過兩屆。
中國建築現任的獨立董事王文澤原為國家能源投資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副部長級),他從1998年8月起擔任該職務,2003年1月退出領導崗位。根據上市公司的資料顯示,王自2007年12月開始擔任中國建築的獨董。根據中國建築獨立董事的任期規定,每一屆獨董的任期為3年。從公司現有披露的資料看出,王在這7年中沒有間斷過這一任職,顯然,其任職已經超過兩屆。
現實中,由於領導幹部需在三年限制期後才能轉到與原任職務相關的企業任職,如果是高級幹部退休後,往往在企業幹不滿一屆就會到70周歲。若是獲得連任,則更容易觸碰年齡的界限。因此,一般連任董事會成員超過兩屆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僅在任期上違規,在年齡上也並不符合要求。
是否能透明拿報酬?
《意見》中規定在企業兼職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
根據中石油2013年報,崔俊慧、李勇武2013年在該公司領取的報酬分別為25.5萬元和25.2萬元人民幣。中國人壽2013年報中則寫明,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2013年的報告期內,孫昌基和唐建邦未從公司領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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