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6月9日電/5月28日晚上9點多,山東招遠一名女子因拒給電話號碼在麥當勞餐廳被6人毆打致死。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5月31日通報,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組織成員。6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張立冬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所信的教為“全能神教”,已經有7年了,他說毆打不曾認識的被害人是因為“她是惡魔,是邪靈,目的就是打死她”,並稱“不害怕法律,我們相信神”。招遠事件的發生舉世震驚,那麼,到底什麼才是邪教?什麼人容易被邪教所蒙蔽?邪教發展的土壤根源又是什麼?對此,南都記者專訪了華東師範大學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宗教學會副會長李向平教授。
正常健康的宗教都是鼓勵人向善
南方都市報(以下簡稱“南都”):招遠案件發生,大家都很震驚,現在案情基本上已經明了,這些人是全能教。但公眾會關心,為什麼有全能教的背景,會讓人如此的殘暴,認為陌生人是惡魔,要致他於死地呢?
李向平:從招遠殺人案件來看,犯罪嫌疑人接受採訪時表示,對不信(全能教)的人就是邪靈惡魔,這就是邪教的一個典型特征。他以自己所謂的信仰立場來判斷其他不信這個教的人,而且是無視於任何法律,無視於他人的生命、權利,這是邪教的一個典型特征。這是反宗教、反人類、反社會的。
南都:從案件本身看,像這全能教,是本身為了發展而規定一些極端教義而導致的信徒暴戾呢,還是信仰者的本身是有暴力傾向?這樣的邪教有何特征?
李向平:像招遠案件體現出來的邪教特征,可能不僅僅是為了發展信徒,而是為了把他已有的,跟隨他的信仰者或者信徒,用暴力要挾的方式,讓他們有一種威懾,不至於脫教。因為邪教有一個特征,你一旦入教就出不來,採用一些暴力威懾的手段,加強內在的凝聚力。從全能教的特征來看,入教也採用這個手段就更加殘忍了。我問你要電話,你就不給我,我就認為你是邪靈。當事人還聲稱“我不信法律,我只信神”,表面上,這給人的感覺好像很宗教的,實際上是反宗教的。
從神學上來說,全能神把自己所謂的教主當成“神”來崇拜,這種個人崇拜,就是神學異端的基本特征。按照一神教的信仰方式來說,是不可能把教主崇拜為神的。雖然每一個宗教內部可以有他自己的內部規章制度,或者是對信徒的要求,但不能違背該宗教的信仰傳統,特別是不能剝奪宗教信徒作為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權利。這就出現了兩個層面的問題,一個是現實社會的法律層面,一個是神學層面。後者是對信仰者、對宗教信徒的一個約束,前者是處理這個宗教組織的信徒跟其他社會層面的關係,或者是與其他宗教之間的關係。犯罪嫌疑人在講述她迫害受害人的時候,表情非常冷血,不相信法律、只信神。原來有一些宗教信仰的極端表達方式,也會有這樣的表達。這就是宗教信仰的極端方式,唯我是神聖的排他性,把神聖體驗轉化成對待他人的行為方式。這個特征,對一般人而言,是最有迷惑性的地方。表面上是在講宗教,實際上卻是在表達一種極端的排他性。而神學層面的排他性,如果擴展到對待他人、對待其他宗教,這就很有變質為宗教極端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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