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形式主義仍表現突出,一些領導幹部多占住房、違規購置使用超標車,個別單位違規超標建設辦公樓。在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用人視野不寬,執行幹部政策法規不嚴格,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超職數配備幹部工作不到位,有的組工幹部組織觀念不強。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楊松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和完善落實省委主體責任、省紀委監督責任的制度機制,強化對市州和廳局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督促檢查,切實把“一崗雙責”、“一案雙查”的要求落到實處。二是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力度,重點關注國有企業、礦產資源、工程建設等領域和反映比較集中的地區,加強對扶貧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切實糾正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問題,嚴肅處理違紀違法問題。三是切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雙十條”要求,精簡會議、文件,嚴格公務接待費管理使用,糾正違規多占住房、購置使用超標車等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拓寬幹部選任視野,強化組織觀念和組織紀律,完善選人用人責任追究制度,認真糾正領導幹部違規在企業兼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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