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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新鷹: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也有邊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1 09:44:47


 
  誠然,全面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維護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在中國還有不斷改善和加強的空間,包括宗教法制建設在內,還有大量繁重的工作要做,特別是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協調,與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能力同步共進;但是,強調實行意涵流於寬泛含混的“宗教自由”,將其絕對化為無條件高於一切的“第一自由”,乃至打破現時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與法定義務的平衡,或者“理想化”地將這種平衡縮減到只涉及公民個體之間關係的範圍,而將信仰者對國家和社會承擔的義務排除在外,那麼,在具有中國這樣的歷史文化、政治特點、社會狀況和國際環境的大國,不可避免會出現個人信仰權利被成規模地濫用和非法利用的混亂失序現象。像昆明“3·01”事件、烏魯木齊“5·22”事件、招遠“5·28”事件受害者那樣在張揚個人所謂“信仰”的暴徒手中失去最基本的生存權的血案,將隨時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頭上,並最終成為國家政治權力危機的折射和表征。這肯定是絕大多數人不願看到的情景。
 
   最近,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重新確定的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即“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這20個字,表明我們在涉及宗教問題的工作領域面臨著不容鬆懈的局面。國情世情讓人別無選擇。在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腳踏實地走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艱難過程中,我們只有依據自身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理直氣壯地宣示對“宗教信仰自由”的合理解讀,確立構建於社會主義法治基礎上的宗教信仰自由理念,毫不隱晦地將邪教和極端主義摒除出公民宗教信仰權利的容納空間。烏魯木齊“5·22”事件後,新疆伊斯蘭教著名人士宣布“這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是社會渣滓,我們不認為這夥人是伊斯蘭信徒”;“招遠事件”後,中國反邪教協會公布國內邪教組織名單,都可以視為這樣的“摒除”舉措,並且顯示了一定的標誌性意義。照此“舉一隅而以三隅反”,就能為依法對宗教事務和涉及信仰表達的個人行為加強管理進一步鋪平道路,從而有助於引導信教群眾與廣大不信教群眾更緊密地團結起來,共同實現美好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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