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成果
6年經責審計22萬人次查出問題金額1000多億
據統計,2008年以來,全國共審計22萬多人次。其中省部級領導幹部160多人次、地廳級4600多人次、縣處級5萬多人次、鄉科級17萬多人次。2008年以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查出被審計領導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1000多億元。
2008年以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涉嫌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侵吞國有資產等問題,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他人員共2580多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
2008年以來,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等部門根據審計結果,對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問題、應當承擔責任的890多名領導幹部,給予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以及撤職等其他處分;對絕大多數被審計領導幹部,通過反饋結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促進增強了依法履職和接受監督的意識。
審計署發文查培訓中心搞權錢交易
昨天,中紀委官網轉發審計署《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加強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加大對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審計力度,重點查處借助業務培訓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和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四類腐敗行為。
《通知》要求,要加大相關方面審計力度,重點關注各級各單位所屬培訓中心等經營性機構管理情況,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特別是密切關注借助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賬戶收受禮金,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腐敗行為。
此外,《通知》中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全面開展自查整頓工作,按照地方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對所屬培訓中心開展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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