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在7月16日召開的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指出,當前目標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保持高壓態勢,哪裡問題集中就巡視哪裡,誰問題突出就巡視誰。在腐敗問題上,要緊盯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和專項經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可見,當前官員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上述6個方面,其中,房地產業占了兩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
2013年以來,中央已部署了三輪巡視。今年7月,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啟動,這也是十八大以來的第四輪中央巡視。
有公開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下旬,中央前三輪巡視的34個地區、單位中,有19名省部級官員在中央巡視組進駐後落馬,其中,不少高官的落馬與房地產業密不可分。
中央巡視組在哪些省份發現了房地產腐敗?房地產腐敗如何發生?可否通過專項巡視遏制地產腐敗的頻發?
中央巡視組巡視後,多名高官因房落馬
2013年5月,中央展開了十八大以來的第一輪巡視,巡視對象包括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等5個地區,以及水利部、中儲糧總公司等5個單位。
一個月之後,2013年6月,中紀委宣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在關於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指出,在礦產資源、土地使用、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等領域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牽涉到領導幹部的案件時有發生。
王素毅案就是典型的房地產腐敗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利用職務便利,為9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錢物折合人民幣1073萬餘元。記者了解到,向王素毅行賄的9人中,有7人是礦產、房地產等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其中以房地產商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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