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2013年以來,中央已部署了三輪巡視,根據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整體上看,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占比達95%。(《中國經濟周刊》8月5日)
腐敗在某些行業具有集中、高發的態勢,是反腐過程中發現的一個“特點”。比如高速公路建設以及交通運輸行業,河南先後有四位交通廳廳長因貪腐落馬,一時被人稱之為“前腐後繼”。房地產業成為腐敗集中高發地之一,也不令人格外驚訝。《中國經濟周刊》在2013年的報道就揭示過:自2000年以來,省部級高官貪腐案件中就有半數涉房地產。
房地產領域為何多腐敗?某業內人士在微博上總結出了以下幾點原因:一是涉及國有資源的高差價轉讓,交易程序可以人為設計;二是土地和工程信息不夠對稱 、不透明;三是審批環節多;四是相關收費部門多、費用大;五是項目周期往往長於政策周期,規則總變。雖說這個總結未必準確、客觀、透徹,但也基本觸及了房地產腐敗的主要成因:房地產業攸關國有資源的高價差轉讓,換言之是說,在這個行業堆積了豐厚的可分配的公共利益。如果沒有嚴格的程序設計、制度制約、信息公開,就很容易墮入“公地悲劇”的境地——成為權力分肥的對象。為將公共利益納入私囊,地方權力不惜層層設租、尋租甚至結成利益均沾的同盟或者網絡——由此而言,房地產行業成為腐敗高發領域,既具有行業的特點,也是腐敗的通病。
房地產行業,近年來是不少地方的支柱行業,為地方利益集中之地;而參與的部門與權力多,相對應的制約與監督力量則少而弱,也為非法權力參與利益分配提供了滋生腐敗的土壤和環境。特別是地方平行的權力監督匱乏,更導致儘管腐敗在房地產領域高發、頻發,卻仍要等到中央巡視組的到來,才能夠有較為徹底的揭發與追究。而房地產行業的腐敗,必然會作為成本轉嫁到房價裡,所以,房價高居不下;某些地方不斷說要落實中央調控政策,卻也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其原因也正多半在於有私利牽絆其中。在另一方面,房價一旦發生鬆動,腐敗利益就會牽動著逾矩的權力來維護集結在房地產行業裡的利益聯盟。因此,說腐敗推高了房價,也並不為過,更甚的危害還在於,腐敗推高房價的同時還會降低工程的質量——“樓歪歪”、“樓脆脆”之類的“豆腐渣”,不正是無良建築商妄圖通過偷工減料找回被腐敗成本侵蝕掉的利潤麼。
房價“只漲不跌”幾乎成為了一個中國“神話”,其背後的腐敗經濟學因素不可忽視。腐敗勢力不僅通過房地產攫取非法利益,更為可笑的是,他們還將房地產作為既得利益保值增值的手段。而這種非法權力分配不當利益的遊戲模式,既加深了民生痛苦,也同時暗蘊經濟與政治風險。所以,加強對房地產領域的反腐力度,建立更完善的權力制約與防止腐敗的有效機制,根本上也是在化解可能由房地產引發的綜合風險——當然,治本之道還是要“市場的歸市場”,讓房地產行業遵循市場規律,而不是權力邏輯。
(作者:趙強 來源:華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