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十個茶壺七個蓋,許多地方債務問題都快捂不住了。”一位銀行部門省級分行的領導說。(《經濟參考報》8月4日)
審計署公開數據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負有擔保責任、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總債務為17.8907萬億元,其中,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859萬億元。地方政府三項總債務和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大約分別是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本級)6.9萬億元的2.59倍和1.58倍。
地方除了預算內外財政資金收支以外,通過地方融資平台等渠道大肆舉債行為已經成為國內外機構和人士對中國金融風險的關注點之一。地方債膨脹的宏觀背景是十多年來政府主導的大投資和貨幣大投放。地方政府之所以敢於在預算籠子以外大肆舉債,其“底氣”就源於在上述宏觀背景下,大肆賣地的土地第二財政,大搞房地產的房地產稅收,掠奪式開採資源能源、大賣資源能源的收入渠道等等。這些是支撐和償還地方債務的基礎保證。
一旦上述宏觀背景不複存在,17萬億元的地方債務風險就會暴露出來。目前,土地財政前景不妙,房地產稅收增速正以20%~30%的幅度下降,資源能源市場低迷、銷售不振、價格直線走低。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土地市場開始冷清,許多地方流拍頻現,土地財政開始下降。同時,全國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占比達37%左右,部分省份占比甚至高達50%以上。土地和房地產市場走勢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償還影響很大,也使得地方政府償債能力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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