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憲忠說,通過不動產登記來實現反腐不現實。比如一個老百姓持有房屋購買合同來登記,他的簽名、身份證等相關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從法律上來說,就應該將其納入產權登記。如果貪腐官員將不動產登記在親屬、朋友名下,反腐部門查詢起來難度較大。
施正文則認為,統一平台建立後,可以更容易查到官員擁有多少套房,其中可能有通過不正常途徑、違法手段獲得的房產,這項制度增加了官員的貪腐風險。
曾提出過“官邸制”的汪玉凱認為,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是為了反腐,但和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結合起來,將對貪腐官員產生威懾力。
汪玉凱說,官員向組織申報的房產情況,現在基本沒有手段核查,今後如果懷疑官員申報不實,可以通過不動產登記平台核實。
追問 6
農房登記,能否防止強拆?
汪玉凱說,農民住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後,房產信息進入數據庫,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進行違法強拆。侵犯農民的個人財產,政府需要承擔責任。
孫憲忠則認為,防止強拆要靠規範政府職能來解決,這是政府濫用權力的問題,不屬於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