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大家意識到推進法治不只是律師和法官們的事,還是企業家、知識人、政治家等社會各界的事,更是事關老百姓人權與民生的事,推行法治成為中國人的真實需求。
可能納入全會討論的“六大議題”
日報:你認為四中全會即將討論的“依法治國”議題,有哪些議題可能納入四中全會的討論範圍?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孫笑俠:我們不難預測到,四中全會將會把“法治中國”作為決議標題的關鍵詞,決議將會出現一個深化版或叫升級版的法治建設方案。當今中國社會真實的需求下會有真實的法治,因此我估計以下六大議題會進入全會議題:
第一,法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確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共產黨自身的需求會強調執政方式的轉變,強調國家治理方式的轉變。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進行改革,如何體現改革於法有據,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推進改革、規範發展、促進矛盾化解,如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第二,維護憲法權威與違憲監督機制。重申憲法具有最高權威,雖不會對憲政作出定論,但會明確提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是否取消禁令,宣布各級司法機關可以在裁判文書中引用憲法?如何啟動憲法實施監督制度?如何增加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的數量?
第三,順應市場化需要,建設法治政府。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權力、公布清單。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如何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如何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
第四,法治與司法改革,如果說法治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那麼司法改革是首選的突破口。中央已經確立司法改革的思路,消除司法權的行政化、地方化、大眾化。為了確保“獨立公正”,一是實行省以下統一的司法管理體制,脫離地方政府管理,二是實行職業化人員管理制度。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好黨的領導與司法獨立的關係,能否把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與黨對司法的領導區分開來;黨不能以領導政府那樣的方式來領導司法,能否不干預具體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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