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就是,如何改革政法委,省以下政法委的建制是存是廢;如何總結近十年政法工作的教訓;如何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和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第五,法治與反腐敗。總結反腐敗的經驗教訓,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現在我們往往是以紀委查腐和檢法懲腐為主,以群眾舉報、網民人肉、媒體挖糞甚至民間戲言所謂的“小三反腐”,等等,都可歸納為“人工反腐”。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克服張五常所說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帶來的“制度化腐敗”?如何在法治系統中通過制度來防止腐敗而不是單一的反腐,也就是說,我們如何從現在的“人工反腐”轉變為“制度防腐”。
第六,全面系統闡述“法治中國”理論。不僅用“法治中國”概念涵蓋上述所有的重點議題,還在“依法治國”思想上有新內容和有新舉措。
這個議題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需要闡明“法治中國”的內涵與外延,使內部各方面關係在法理上更加協調。法治國家與法治社會的關係怎麼表述;在政府法治之外如何強調行業法治;建立什麼樣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法治建設的步驟以及與小康目標的關係。
2020年實現小康時,法治達到什麼水平都需要加以更明確詳細的闡述,2049年建國一百周年時,法治達到什麼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