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1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訪問德國期間,中德雙方10日發表《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全文如下:
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
2014年10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柏林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共同主持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磋商在十分友好、合作的氣氛中舉行。雙方決定發表《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此系2014年3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德國成功進行國事訪問時與默克爾總理達成的共識。
雙方認為,近年來,兩國互訪頻繁,合作更趨緊密,中德關係中各層面的交流得到深化。雙方堅信,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將有助於增強政治互信和互利。雙方認為,在這一框架下建立的中德創新夥伴關係具有全面性和可持續性,涵蓋各個合作領域。中德兩國互為在各自地區最重要的合作夥伴,願本著平等、互尊、互利的夥伴精神繼續拓展雙邊關係,這也有利於國際合作。創新夥伴關係在此發揮重要作用。
雙方一致認為,政府磋商機制和高層互訪對繼續發展雙邊關係、貫徹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具有指導意義。行動綱要應適時進行複核和修訂。此綱要符合《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精神,兩者相互促進,並有利於建設中歐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
一、平等互信:更緊密的政治合作與共同責任
中德兩國視對方為戰略夥伴,對世界和平、穩定與繁榮共同承擔重要責任。兩國商定,加強雙邊、中歐框架內和國際組織中的合作,並願為國際熱點問題尋求創新的可持續解決方案。鑒此,雙方將繼續加強協調,特別是外交與安全戰略對話框架下的協調。雙方致力於按照《聯合國憲章》確立的國際法和平解決地區和國際爭端和衝突。中德兩國高度重視進一步深化中歐戰略夥伴關係,歡迎雙方加強政治對話。雙方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繼續開展在安全政策領域和在法治國家建設等法律領域的成功合作。
政治合作
1.認為兩國高層保持經常接觸對促進兩國關係至關重要,同意繼續保持高層互訪頻繁勢頭,利用雙邊互訪及多邊場合、熱線通話等方式保持兩國領導人間的經常性溝通。
2.強調2010年商定建立的定期政府磋商機制對促進兩國合作具有核心協調作用,應原則上每兩年舉行一次。兩國外交部是協調單位。雙方將以此為引領,不斷夯實由60多個政府間經常性對話機制構成的廣泛合作基礎,使政治對話與全面合作有機結合。
3.商定於2015年上半年啟動由兩國外長主持、國防部代表參加的中德外交與安全戰略對話,每年舉行一次,以此加強兩國在外交和安全政策問題上的協調。
4.定期舉行兩國外交部副外長/國務秘書級政治磋商以及司局級外交政策規劃、軍控、領事、網絡安全等分領域磋商交流。雙方將就重大雙邊、地區和國際事務保持直接溝通。
5.重視並組織好兩國外交官特別是青年外交官之間的交流互訪活動,繼續拓展兩國外交部間的聯絡和關係。
6.支持繼續深化兩國人員互訪,將本著對等互惠原則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為便利人員往來創造最佳條件。雙方在對等基礎上以將短期簽證審發時間縮短為48小時為目標,通過簡化簽證申請程序,加快簽證審發時間,實施便利申請人的簽證審發程序。雙方同樣願在對等原則下,為商務人員申請簽證提供便利,增加多年有效和多次入境簽證的發放,延長簽證的停留期。在滿足相關前提的條件下,延長短期簽證的停留期和有效期。雙方還將與各自主管部門保持溝通,盡可能將長期性工作簽證的審發時間縮短至2個月內。德方擬按現行模式在中國其他城市增設簽證申請中心,以此擴大面向中國公民的簽證服務,中方予以積極支持。雙方將努力為未來實現中歐持外交護照人員免簽創造條件。雙方商定,將繼續舉行年度領事磋商,為解決簽證和領事問題尋找建設性方案。
7.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雙方將就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保持密切溝通,致力於尋求可持續的解決方案。雙方:
——尊重烏克蘭主權和領土完整,主張通過對話和平解決分歧。
——視在中東地區活動的伊斯蘭極端恐怖主義為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國際社會需對此作出堅決回應。
——將繼續在E3+3框架下緊密合作,以確保持久解決伊朗核問題。
——致力於在國際安全援助部隊(ISAF)完成任務後繼續維護阿富汗局勢穩定。雙方強調,和平與安全至關重要,其中包括阿富汗內部和平與和解進程以及地區經濟發展;雙方願緊密合作,特別是在伊斯坦布爾進程框架下;德方支持中方今年下半年承辦伊斯坦布爾進程第四次外長會。
8.德方歡迎拓展中國與歐洲之間陸路貿易通道及“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這將為中德、中歐合作開創新的機遇並為包括中亞地區在內的沿線國家穩定與繁榮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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