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統計,在前省部級以下官員擔任的獨董中,大部分來自與經濟相關的監管部門,如來自發改委系統的有5位,來自財政系統的有8位,來自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的有4位,來自國資委系統的有3位。還有一部分是與上市公司關係最為密切的“一行三會”(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官員。
在一些市區縣的融資平台公司,掌門人往往也都是當地主要領導,由副市長、副區長、副縣長等兼任,公司關鍵崗位負責人也往往是當地政府部門負責人。陝西省咸陽市部分幹群反映,該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一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企業債券並參與數個行業經營的國有企業,其領導層均由咸陽市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兼任。
從這種相互青睞中不難嗅出另一層關係——利與利的交換。
數據顯示,大部分獨董的年薪都集中在10萬至20萬元之間,有的甚至高達八九十萬元。中國重汽和貴人鳥等公司的多位獨董曾被曝出平均年薪為18萬元。天津市紀委一名紀檢監察幹部向記者透露,一企業董事長兼職取得的總薪酬竟達近千萬元。
另據媒體報道,陝西省書協30多名主席中有不少官員的身影,這些官員一旦“擠”進“主席團名單”,其書法作品價格便水漲船高。一般省書協副主席的四尺作品5000元,而書協主席作品能上漲到兩三萬元。
企業、協會等不會為兼職官員白白買單,利益回饋成必然。佳木斯市原國土局長在獄中寫下自述,承認其曾在市領導的指示下,為佳木斯市最大的國企違規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讓其融資騙貸數十億元,只因該國企董事長正是當地政府的主要負責人。
山西省在清理行動中發現,部分與行政部門往來密切的社團,“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在山西稱為“二政府”。而大量在職官員的參與,也使得一些社團規格高、權力大,通過“強制入會、攤派會費、強行服務、搭車收費、拉贊助、設立小金庫亂收亂支”等手段謀取利益不在話下。
高校也不是淨土。某經濟學家這樣評價:“很多教授通過高校的MBA、EMBA認識各企業的中高層,建立了關係,之後有機會就會到企業去兼職獨董等,無風險領取不菲的薪酬,同時又會應一些高管的要求利用自身的關係安排一些公司高管的孩子到名牌院校上大學,中間各種利益交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