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 劉漢 一個“特殊公民”的背後
備受關注的劉漢等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劉漢、劉維等5人經一審判處死刑,上訴至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後,目前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結果。
數月以來,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見證了這起全國罕見的特大涉黑團夥案的查辦。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之際,又回訪相關辦案人員和多位專家,再度梳理劉漢等人暴力發家、勢力壯大、鋃鐺入獄、走向毀滅的全過程,此案折射出的人們對依法治國的迫切呼喚,發人深省。
事件
“黑老大”成“特殊公民” 瘋狂踐踏法律底線
上世紀90年代,劉漢掌控的漢龍集團在綿陽小島村房地產項目建設中,與當地村民為拆遷補償問題發生衝突,劉維找人帶上刀棍趕到綿陽,暴打村民,強力推進項目實施。
民警田紅強說,對暴力的追崇,讓劉漢等人崇尚“叢林法則”,認為誰的拳頭硬、膽子大、關係多,就能對抗法律、為所欲為。即便手下多次殺人,他們也安排“跑路”,工資照發,提拔重用,以此照顧鼓勵。
當黑惡勢力形成暴力威懾,破壞秩序非法獲利便“所向披靡”。四川廣漢市一位商人表示,當地的賭博遊戲廳和采砂行業,劉維不點頭誰都沒法參與,“競標時被威脅,舉一次牌砍一刀,舉兩次挨一槍,誰還敢與他們競爭?”
先靠暴力壯大,完成經濟積累;逐漸轉至幕後,參與資本經營;繼而“熱衷”慈善,獲取“省政協常委”等政治光環……一系列運作,使劉漢等人逐步完成從“涉黑”到“洗白”,再到“披紅”的身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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