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憲法面臨哪些新挑戰?
一些幹部憲法理念脆弱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四中全會更進一步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那麼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我國憲法發展面臨哪些新挑戰、新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韓大元教授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分析說:“首先是憲法虛無主義傾向導致對憲法文本的普遍不尊重。”他舉例說,一是公然違反憲法條文;二是以批評憲法為習慣,把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簡單歸結到憲法文本上;三是不認真對待憲法文本,遇到問題撇開憲法;四是雖表面上尊重憲法,但實際上遠離憲法,與憲法保持一定“距離”。
韓大元表示,公務員,特別是一些高級幹部的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係國家核心價值觀與利益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導致社會價值觀的混亂,憲法權威受損害,社會上不按照憲法辦事的現象大量存在。
“公民的基本權利救濟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社會整體信任度下降,人權保障觀念還需要加強。”韓大元說,近年來,越來越多有關基本權利的事例湧現,特別是死刑冤假錯案的出現使民眾失去對司法的信任,無法建立穩固的社會信任體系。
韓大元表示,憲法自身的實踐性和審查機制也需要加強。憲法在社會生活中的調整功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憲法沒有有效地約束公權力,公權力濫用現象嚴重,公民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時,不能提供及時有效的救濟。另外,憲法審查機制不完善是憲法實施狀況不理想的根本原因。
如何才能樹立憲法權威,建設法治中國?韓大元表示,首先要堅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原則。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的權威與憲法權威是統一的,並不矛盾,要處理好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關係,不能把黨的政策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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