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憲法相關法
是與憲法配套、直接保障憲法實施的憲法性法律規範。
民法商法
調整平衡主體之間發生的所有法律關係,包括婚姻、家庭、繼承、買賣、合同、債務、所有權等。
行政法
包括國家管理社會事務的法律規範,如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監察,以及與國家行使行政權有關的法律規範。
經濟法
國家調控經濟的法律規範,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社會法
與民生有關的法律規範,國家保障公民社會權利的法律制度都歸在社會法部門。
刑法
是所有法律部門中件數最少的,規定犯罪刑罰和刑事責任。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包括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仲裁法等。
2011年3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宣布,一個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