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6日電/2014年11月28日至29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強調,中國要有自己特色的大國外交,這為中國外交的未來發展明確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那麼,如何理解“大國外交”?在踐行“大國外交”中要注意規避怎樣的風險?對此,分析人士給出了不同的解讀。筆者認為,“大國外交”應具備四大要素,規避“兩大風險”。
“大國外交”要具有設定議程的能力,主要包括兩大內涵:一是大國應有能力按照自己的意願與戰略規劃提出相應的議程設計與制度安排。這是議程設定能力的最低要求。很難想象,一個缺乏相應戰略謀劃能力的國家所推行的外交能夠被稱之為“大國外交”。二是大國設定的議程能夠得到多數國家的認可與參與。議程的設定是大國戰略謀劃的第一步,但要使得這一戰略規劃能夠產生實際效力,還必須依賴於外部因素,即該項議程所涉國家的支持度與參與度。“獨木不成林”,“大國外交”很大程度上表現為對外影響力外交。這既是大國獲取威望的重要途徑,也是其威望的主要表現方式。
“大國外交”要具有實踐戰略的能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大國應具備實踐戰略的物質條件。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不僅適用於國內政治生態,也適用於國際政治環境。很大程度上來說,“大國外交”應具有普惠性與包容性的特點。即是說,“大國外交”在進行戰略設計時要考慮到其他國家的利益存在,有意識地向相關國家提供“公共物品”,從而贏得他者的認同,並且要能夠容忍他者“搭便車”的行為。
如果一個國家不具備這樣的物質能力,那麼妄談“大國外交”難免淪為笑柄。二是大國應具備運用這些物質條件的戰略藝術。換言之,一個大國猶如一個手中握有王牌的行為者,如果不善經營,它也難逃敗走麥城的命運。例如,九一一事件之後的美國,可以說是一個擁有充足資源的超級大國,既有著巨大的財政盈餘,又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同情與支持,但小布什政府卻未能將其轉化為美國塑造新世紀國際秩序的契機,反而令美國陷入被動之中。
“大國外交”要具有完備的決策機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外交決策機構,能夠統籌一國的外交戰略設計與政策推行;二是要建立相應的問責機制。“外交無小事”,一個國家的外交戰略不僅關係到一個國家的實際利益,而且也關乎一個國家的國際聲譽與國際定位。因此,完善的外交決策機構保障了外交戰略制定的科學性、外交政策執行的及時性與有效性;問責機制的構建強化了國家外交戰略的嚴肅性、權威性,同時也增強了國民對政府決策的信心,從而賦予外交更強大的支持。要有足夠的彈性與韌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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