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習近平,1985年32歲時從河北到廈門市任副市長,然後在寧德地區、福州市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到2002年10月調往浙江,在閔工作17年。他說過:“我人生中美好的青春年華是在福建度過的。”
在寧德地委書記任上嚴查幹部占地建私房,初步展露了習近平強勢的行政風格。寧德是福建的貧困地區,幹部違紀違法占地建私房卻蔚然成風。多的一戶占地300平方米,建房標準與其收入狀況嚴重不符。
據人民日報1990年5月21日通訊《辦好一件事,贏得萬人心》披露:全區有7392名幹部營建私房,其中副縣級以上的幹部達242人,科級以上的幹部1399人,分別占這兩級幹部總數的49%和46%。“這是一組與貧困地區形成強烈反差令人觸目驚心的數字!”
習近平在地委工作會議的講話擲地有聲:“這裡有一個誰得罪誰的問題,你違紀違法占地蓋房,為一己之私破壞了黨的權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黨,得罪了人民,得罪了黨紀國法,而不是代表了黨和人民利益查處你的幹部得罪了你。”
寧德地委決定:敢於碰硬,抓反面典型,拔釘子戶。福鼎縣前縣委書記、現任縣人大主任,曾在當地工作二十多年,在龍山占好地、高標準建私房,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地委調查組現場丈量占地面積,查詢核對建材來源,對其換地多占70平方米,無償占用縣建築公司財物進行了補款,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習近平讓查處行動制度化,規定幹部確需建房者,應在銀行存足建房資金總額的70%,經過政務和業務雙重審批,再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建房用地申報手續;各縣在每年劃出的建房用地指標內限定用於幹部建房的比例,原則是幹部建房用地大大少於群眾,領導幹部又要少於一般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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