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90年代起,國內部分地區已經陸續開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從實踐來看,改革仍處在“霧裡看花”的狀態。在黑龍江省某市,試點區縣普遍遭遇基金虧空,一些地方個人賬戶資金早被花光,統籌賬戶資金長期不到位,養老保險資金池需要本級財政“注水”才能保障退休人員養老金足額發放。一位基層社保機構負責人表示:“統籌賬戶保險繳費的壓力實際落在區財政上,改革政策出台前的退休人員開支不從基金支出,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卻交到基金,退休的錢還得區裡掏。”
此外,由於一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差額事業單位人員多,效益差,一些單位處在“半死不活”的狀態,在職職工開支尚難,更何況繳納養老保險,這部分困難單位員工的養老只能等並軌改革來“接盤”。上述負責人表示,一些自收自支的單位非常困難,甚至存在單位停繳的情況。個別單位200多人欠費十多年,欠款達到千萬以上,“現在只能是退休一個進來一個解決一個。全進來的話,匹配資金誰能拿得起啊?”
這一問題也引起學術界的擔憂。有專家表示,經過測算,養老金並軌的改革成本可能相當於全國一年的財政收入。如果由地方財力負擔所有改革成本,很可能造成“有錢執行,沒錢就難以執行”的局面。
社科院經濟系博士研究生陸明濤發表的《中國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改革的成本測算》顯示,假定2010年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仍然採用原有的退休金制度,2010年後的退休人員完全執行企業退休標準,則政府機關公務員補繳養老金約需3.9萬億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繳約需5.2萬億元,共計約9.1萬億元。而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約8.31萬億元。
有地方官員認為,如此高昂的改革成本,中央財力尚有壓力,地方財力更無力負擔,“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還可以。可像一些中西部地區,地方財政很不富裕,補繳養老金賬戶肯定承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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