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程:有受過威脅。代理天津的一個案子,就有人通過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威脅我,說“我要讓你死得比李莊還慘”。也有好心人勸我,出於我的人身安全考慮,讓我別去接一些案子。極少數情況下,也會有人站出來說不希望我去接某某的官司。
但我從來不認為,此類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有什麼不同或風險偏高。恪盡職責、兌現良知、不負委托、不應付或表演、竭盡全力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辯護人的天職也是律師法對律師職業道德的要求。
至於罵名,也有。比較常見的說法,就是“你是替貪官辯護的,沒人會相信你”之類。我從不上網,對於輿論,我本身並不關心,但是我也承認輿論有時會讓案情變得複雜,甚至會對法官能否依法做出判決產生影響。
新聞晨報:代理這一類的案件,在調查取證方面,律師會不會遇到一些特殊的阻力?
高子程:看情況的,以往的確有,會見難、取證難。但是現在情況好多了。即便以往,也視案件不同,情況也不同。比如陳同海的案件,他的原單位就非常配合我的調查取證工作,需要什麼材料馬上給你複印,需要見證人哪怕人在國外也及時給你調回來。但是陳良宇的案子,我的調查取證就很困難。比如說,我去有關部門調取房屋賣方合同,就沒調來,只能想辦法從另外的渠道取證。因為他的身份特殊,一些有關單位就不敢給他的辯護律師提供幫助。
在我看來,這些所謂阻力主要取決於下面人的心態。怕事的心態還是比較普遍的,都不願意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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