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案
只是個普通刑事案件
2007年初秋,高子程坐在北京的辦公室內,接到一個陌生女子的電話。對方自稱是陳良宇的妻子,詢問高子程是否願意為陳良宇辯護。電話來得很突然,但高子程思慮再三,也通過與陳良宇家屬的面談,他從各方面綜合考察了陳良宇的案情,最後,他接受了這份委托。由於他的辯護,檢方指控陳良宇案的三條罪名最後有一條並未成立。
除了陳良宇,委托高子程辯護的落馬高官還有一長串的名單。儘管高子程說自己是個“萬金油”型的律師,但為落馬高官辯護的案例,無疑是他所有官司中最引人關注的。
新聞晨報:知道你的人提到你,總是能想到你代理過的那些落馬高官,比如陳良宇、陳同海,等等,給這些落馬高官辯護,會不會成為你的一個“標簽”?
高子程:有媒體給過我“落馬高官辯護律師”的稱號,但事實不是這樣,起碼我本人不認同這一點。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看我,但我自認為我就是個有良知、勤鑽研的法律人而已。涉及落馬高官的案子,只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也代理過很多民事商業糾紛類的、涉案金額幾十億的大案。我也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首席仲裁員。以陳良宇案為例,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依舊盡責求無或減輕而已,只是委托人本身的身份背景比較特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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