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昨日上午,教育部教育考試中心(自考辦)原黨委書記兼副主任劉軍誼受賄一案,在二中院開庭審理。劉軍誼當庭翻供,對其在檢察機關所作供述中收受賄款的金額予以否認,並稱遭到檢察機關的疲勞審訊。
庭審現場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為證明劉軍誼所作供述在法律上應成為有效證據,西城檢察院職務犯罪偵辦人員到庭作證。
送錢者稱前後送了17萬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2年,劉軍誼利用擔任教育部考試中心(自考辦)副主任,負責自考工作、教材出版、聯繫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為教育公司謀取利益。
其中,2007年、2012年,劉軍誼主動向華夏大地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索要5萬元、電腦、打印機各1台(折合7600元);2008年至2012年,劉軍誼分五次非法收受武某某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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