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誼的辯護人提出,劉在檢察機關接受調查時,訊問時間長達14個小時,屬疲勞審訊,要求法庭對證據予以非法證據排除。
隨後,庭審現場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流程,1個多小時的控辯交鋒中,雙方就是否構成疲勞審訊、此次審訊中獲得的證據是否合法等展開激烈的辯論。負責審訊劉軍誼的西城檢察院職務犯罪偵辦人員到庭作證。
經過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法官認為,檢方所取證據均合法有效。此案未當庭宣判。
焦點
審訊時長成“疲勞審訊”焦點
因劉軍誼提出遭疲勞審訊,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控辯雙方在庭上出示證據,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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