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某某供述稱,其前後共給劉軍誼送了17萬,武某某稱,劉軍誼是個“很貪的人”,在劉軍誼開口借款時,其就知道這筆錢對方不打算還,但因劉軍誼是自考工作的一把手,以後用得著,因此逢年過節常對其贈予現金、購物卡等。
在劉軍誼的幫助下,武某某所經營的教育公司得以在自考教材內頁做網絡學習卡的廣告。此外,武某某還獲得與各省、市自考辦取得聯繫等便利條件。
案發後,劉軍誼家屬主動向偵查機關上交20萬元。
被告稱曾借5萬未打借條
昨日庭審中,劉軍誼卻當庭翻供,“這些大都不是事實”,這句話幾乎成為劉軍誼每段發言的開場語。
在犯罪事實部分,劉軍誼稱,因家裡裝修缺錢,其曾向武某某借款5萬,未打借條。此後,武某某還分三次在吃飯喝茶期間將4萬現金塞給自己。劉軍誼稱,其多次對武某某提出退還錢款和禮品,均未實現。後因工作太忙,還錢事宜一拖再拖,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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