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國企腐敗程序往往看似“合法”,隱匿性很強。
前述中紀委司局級官員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國企反腐既要查處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等決策方面發生的問題,又要梳理分析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崗位在企業重組改制、投資併購、產權轉讓、招投標、物資採購、廣告業務等環節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搞權錢交易的問題。這些看似市場化行為的腐敗,很容易導致國有資產變相瓜分或流失,方式上極具隱蔽性,監察成本很高。
“他們都是看上去合規、合法、合理地把資產轉移到自己腰包。可研報告、董事會決策程序、預期目標,什麼都有,項目也形成了。最後就是虧損了,錢沒了。”彭錦河說,這是國企腐敗一個明顯特點。
第四,境內外勾結突出。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統計,涉事國企高管有近10%與境外資產有關。
“境外國有資產黑幕重重。”前述中紀委司局級官員說,以前國有企業對境外資產監管很弱,“總公司去兩次算是好的,都是通過電腦看看賬。”他介紹,在海外建立公司,為規避當地審查或抗議,許多國企出海往往以私人名義成立公司,“雖然有協議,但從法律名義上資產是他本人的。”
廣東涉及的國有企業境外資產反腐案例較多。“企業以走出去名義謀取私利,境外企業年年虧損。”彭錦河說。
第五,“一把手”違法違紀現象突出。在128人中,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共計5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