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指出,將對那些“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四類人堅決調整下去。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必須把握“嚴”和“實”的雙重標準。一是要用“嚴”和“實”的標準建標立尺,樹立正向標杆。“三嚴三實”體現了共產黨人的價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確了領導幹部的修身之本、為政之道、成事之要。領導幹部要帶頭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強化法治意識、堅持依法用權,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舍我其誰的責任感、勤政為民的使命感,切實扛起改革事業的責任擔當。二是要用“嚴”和“實”的標準傳導壓力,形成倒逼機制。“三嚴三實”是黨的領導幹部的為官之道和行為準則,是新形勢下做好幹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因此,在黨員幹部隊伍中凡是存在不嚴不實行為和無法擔當改革大業者,應通過制度予以嚴厲問責和工作調整,讓庸者下能者上,從制度上為幹部隊伍“放放血”,使幹部能上能下成為激濁揚清的“一池春水”,培育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三是要用“嚴”和“實”的標準強化監督,嚴守政治規矩。“三嚴三實”是對作風建設的進一步升華,簡明扼要,切中要害。黨員領導幹部要真正將“三嚴三實”貫穿到各項工作始終,嚴守政治規矩。要用“嚴”的精神學好規矩、熟悉規矩和嚴守規矩。搞清楚什麼的規矩,分清楚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堅持用章程辦事、用原則辦事、用規矩辦事,防止剛性制度變成軟性“彈簧”。同時,要用“實”的品質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的各項決議,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
(來源:人民論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