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5日電/最近,從治國理政視角總結與探討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領導集體的生態治國思想,正在成為一個理論熱點。為此,許多學者著力於引用與闡釋習近平同志近年來關於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論述,比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即“兩山論”)、人和“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論斷,這自然是非常正確和必要的。
但筆者想強調的是,我們必須十分明確,更系統代表和體現包括習近平同志本人思想在內的新一屆黨中央領導集體生態治國方略的權威文本,是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所通過的一系列正式會議文件、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更具體地說,從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到2015年9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其中關於生態文明制度創新與體制改革的規劃設想,已構成一幅清晰而完整的生態治國頂層設計和路線圖。對此,十八屆五中全會所做的概括是,“堅持綠色發展,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我們幾乎可以從中找到當代中國關於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所有主要理論創新點。就此而言,習近平同志的相關論述更多是一種高屋建瓴式的進一步闡發、展開和強調。只要正確理解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明確地說,落實生態治國方略的關鍵在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而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論述的直接目的,也是做到切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生態治國方略或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的最大挑戰在於“如何落地”。概括地說,這種挑戰可以歸納為如下兩個層面,一是一般公共政策意義上的,二是超出一般公共政策意義上的。就前者而言,任何一項創新性公共政策的成功實施,都需要一整套相對成熟的落實、監督和反饋機制,生態文明建設也不例外。但事實是,自十八大以來逐漸鋪開的生態文明建設,不僅其政策體系的內容仍顯得不夠明晰和過於粗線條,而且明顯存在著落實主體、制度和機制上的諸多缺陷(誰去做和如何去做),監督主體、渠道和手段上的諸多缺陷(誰來監督和如何監督),反饋程序、機制和路徑上的缺陷(哪些人以何種方式進行),等等。客觀地說,從中央政府層面到基層政府層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上述意義上的問題。就後者來說,越是關涉新型議題或引入全新方法的(革命性)公共政策,就越容易面臨一些來自舊制度或傳統的抗拒,生態文明建設正是如此。
日益明顯的是,生態文明建設本質上要求從社會生產方式到個體消費方式的後現代性或社會主義變革,這在我們目前所形成的經濟社會體制以及現行國際秩序之內是很難真正實現的,而我們又依然缺乏實質性超越或破除現行體制框架的政治資源和大眾輿論環境。相比之下,生態文明建設戰略或生態治國方略在後一層面上的挑戰更為深刻或嚴峻。近年來已在肆虐大半個中國的城市霧霾現象表明了傳統視野下有效環境治理的無比艱難,只是人們在如何走向一種更激進的政策取向上還缺乏足夠的政治共識或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