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一場持續大半年的更名風波,讓瀘州醫學院一次次登上熱搜榜首。
2015年4月28日,瀘州醫學院更名為“四川醫科大學”,動了老“川醫”——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的“奶酪”,遭到四川大學和所屬華西醫院公開抵制,最終導致“四川醫科大學”名號被撤銷。其後,瀘州醫學院又向教育部申請更名為“西南醫科大學”,並於今年1月掛出校名。儘管避開了“四川”二字,“西南”一詞卻讓地處重慶的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很不滿意。1月26日,《教育部關於同意四川醫科大學更名為西南醫科大學的函》發布當天,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發布了一則措辭強硬的聲明,表示“已通過第三軍醫大學向教育部申請高校更名行政複議”。
兩次更名,瀘州醫學院屢遭異議。但事實上,這只是國內高校“更名潮”的一個縮影。據統計,近6年來,我國共有472所大學更名,占高校總數的23%。此外,教育部日前在官網公示了“2016年擬批准設置的39所高等學校名單”,其中更名大學14所、新設本科14所、合併調整1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9所、經過籌建“去籌”正式設立高校1所。與此同時,各類爭論不斷,“功利”“浮躁”等質疑不絕於耳。
高校熱衷更名,究竟為了什麼?要終止鬧劇,又該建立怎樣的高校更名機制?
高校更名,依據何在
光明日報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並沒有發現對高校定名、更名等程序的明確規定。但在教育部2006年公布的《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中,有如下說明:辦學規模上,稱為“學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5000人以上;稱為“大學”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數不低於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5%;在學科上,“學院”應擁有1個以上學科門類作為主要學科,“大學”應擁有3個以上。其他還涉及教學科研水平、基礎設施等,均有相應規定。
在教育部日前公示的“名單”中,教師伍敏所在的高校,由“學院”改成了“大學”。“別看就改了幾個字,但全校上下為此付出了很多。學校早早成立了‘更大辦’(更名大學辦公室),專門為此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