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6日電/發展農村教育,讓每個農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質量的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同時,狙擊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堪稱更高層次的精准扶貧。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擴大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等地區學生,2016年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比2015年增加1萬名。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說,教育的缺失是“能力剝奪的貧困”,是比收入貧困更深層的貧困,它會引發“貧困的代際傳遞”。貧困家庭容易陷入“低人力資本投資—低就業—低收入—低人力資本投資”的惡性循環中。我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滯後環節在農村,尤其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等地區。發展農村教育,讓每個農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質量的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同時,狙擊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堪稱更高層次的精准扶貧。
重點高校招生適度向農村孩子傾斜,正是重要選項之一。2012年起,我國啟動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該計劃實施以來,受惠學生由2012年的1萬人增加到2015年的5萬人、2016年的6萬人。穩步推進,力度不小。重點高校招生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參數,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斷擴大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地區定向招生規模,提高農村學生比例,可視為從“終端”著力,保障教育公平。
實事要辦好,好事要辦實,一樣不容易。為防“高考移民”等現象蠶食政策善意,教育主管部門為此設定一些必達門檻,如考生本人須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等,貌似滴水不漏,實則不容易。規矩總是為老實人而設,一旦有人不守規矩,就可能出現逆淘汰,規矩破壞者反而成為政策受益者。“高考移民”“加分造假”“冒名頂替”等亂象,無不在昭示。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地區定向招生也要打醒十二分精神,防止“跑冒滴漏”。否則,不但善政落空,反而加劇教育不公。在規則意識與懲罰體系未到位的語境下,這並非杞人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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