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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最高法原官員插手案件受賄300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16 09:56:35


 
  國企老總終因貪腐獲刑

  古訓說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西安市市政養護集團公司原總經理(正處級)李新華,數次赴“飯局”,嘗到“甜頭”並樂此不疲,結果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2011年11月3日,他因受賄80多萬元,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

  據西安市紀委案件查辦顯示,李新華的受賄幾乎都是在“飯局”上完成,他對“飯局”邀請幾乎來者不拒,陷入權錢交易的陷阱,最終走上貪腐道路。

  福建考察時受賄5萬元

  事發被紀委調查

  2011年5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查辦一起案件過程中,主犯林某交代曾經在接待西安市市政養護集團公司考察時,送給一位李姓老總5萬元人民幣,此案由陝西省紀委交西安市紀委查辦。為找到林某所說的李姓老總,西安市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對西安市市政養護集團公司進行排查。經初步確定,案件所提的李姓老總即為該公司總經理李新華。

  李新華是西安市長安區人,1961年3月25日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1987年從西安公路學院畢業後被分配到西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擔任工長,後經個人努力成為公司副經理,並於2005年1月擔任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簡稱市政二公司)經理;2010年12月,擔任西安市市政養護集團公司總經理至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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