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工程驗收、工程款結算撥付方面繼續得到照顧,按照事先‘分得四層利潤’的口頭約定,先後15次送給盧志剛569萬元人民幣。”徐某佳告訴辦案人員。其中,單筆最多一次性送給盧志剛100萬元人民幣。
2010年,亞奧公司為取得澄邁縣國土局土地招拍掛出讓代理業務,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找到盧志剛幫忙。2011年間,亞奧公司取得了澄邁國土局多宗土地的招拍掛出讓代理業務。為答謝盧志剛,2011年8月、10月,唐某先後兩次送給盧志剛20萬元、10萬元。
與此同時,盧志剛還通過在工程項目承攬、招投標中提供幫助抽取“傭金”,先後收受海南中某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平20萬元人民幣、海南天某拍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某泉20萬元人民幣、海南某軟件園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某至10萬元人民幣,還收受工程承包人潘某平、黃某川各10萬元港幣。
地產老板送來三輛高檔轎車
記者了解到,盧志剛不但愛財、愛房,還愛車。在地產老總、工程項目承包人提出給他送高檔小轎車時,盧志剛都是來者不拒、欣然接受。
盧志剛曾說,他一共收過地產老板贈送的三輛小轎車,兩輛奧迪,一輛豐田皇冠,總價值大概110萬元左右。有一輛奧迪自己用,其他兩輛都是親戚朋友在用。
2008年,符某通過海南地質綜合勘察設計院承攬了澄邁國土局新建辦公大樓地質鑽探等項目。2009年某天,符某向盧志剛提出送其一輛轎車,盧志剛同意並承諾日後把相關鑽探工程項目交給符某承攬。2009年10月,盧志剛在海口市南海大道奧迪車專賣行選購了一輛價值37.19萬元的奧迪轎車。
2011年,海南文某公司辦理位於老城經濟開發區一宗115畝用地手續,擬用於房地產開發。該公司副總張某武(已病逝)負責辦理該宗用地的相關招投標、土地使用權證等事宜。為盡快辦理手續,張某武找到盧志剛幫忙,並約定送一輛車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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