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1
網絡食品抽檢採取“神秘買家”制度
對於《辦法》規定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可通過網絡購樣進行抽檢。即包括國家總局和地方局在內都可以根據監管的需要對網絡食品進行抽檢。
國家食藥監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諝解釋說,“神秘買家”可以以顧客的身份買樣,記錄抽樣樣品的名稱、類別以及數量,購買的樣品人員以及付款的賬戶、註冊賬號,收貨地址、聯繫方式,並留存相關票據,以顧客的身份還原模擬消費者現場購買的場景。抽檢制度中還設計有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就是商家在送貨的時候不知道是送給監管部門的,在對樣品查驗、封樣前保證一定程度的“神秘性”,以保證抽樣的真實性、公正性。
同時,為了保證抽樣對買家的公正性,買樣人員應當對網絡購買樣品的包裝等進行查驗,對備份樣品要分別封樣,並採取拍照、錄像等手段來記錄拆封的過程。
“在網絡食品安全抽檢制度在互聯網的時代下,為了應對在線購物的虛擬性,信息相對的不對稱,‘神秘買家’是一項很有用的監管措施。”陳諝說。
此外,《辦法》同時還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抽檢上的義務和責任。即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購買樣品的,應當同時將檢驗結果通知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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