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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
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4日聯合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網貸監管體制、網貸業務規則,對網貸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提出具體要求,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升互聯網金融效率。(8月25日《人民日報》)
網貸平台亂象普遍,嚴格監管是必然
為什麼網貸新政趨於嚴格監管?其實網貸發展的現實狀況早就給出了答案。不少網貸平台的發展,靠的就是鑽監管的空子,要麼以自融為目的,吸收資金後自投項目以尋利,要麼採取拆標方式,把中長期借款拆分成短期借款,有的平台完全沒有風控意識甚至本質上就是詐騙平台,一旦資金鏈斷裂或真相大白就乾脆跑路,致使投資者損失慘重。去年被曝光的e租寶,只是其中一例。
網貸平台普遍存在的亂象,已反覆顯示了行政監管介入的必要性。網貸新規突出體現了對於網貸業務的四大法律定位。其一,是確定網貸從業機構的“信息中介”性質和“金融體系的組成部分和補充”的法律地位,這體現了保護而非扼殺網貸業務的意圖。
新規有助於網絡借貸回歸本質
新規實施“負面清單”,為網貸經營劃出“紅線”。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托從事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不得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不得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等規定,都是去偽存真,將網貸業務納入正常軌道之舉。
網絡借貸(P2P)的本義,不就是點對點(peer to peer)嗎?不就是通過互聯網這個巨大的平台聯通一切,實現閑置資金的供給方和資金的需求方,在網貸平台上進行大規模、低成本的交易嗎?平台不就是做中介服務嗎?這才是互聯網的根基所在,也是互聯網能夠實現金融革命的基石。
新規之下,網貸行業或許面臨大洗牌
市場預測,在網貸新規正式實施前後,大約90%的網貸平台可能會消失。這是網貸市場需要的一次洗滌。違規經營、詐騙、跑路,不是P2P網貸行業的標簽,也不是互聯網金融的屬性。唯有對監管適應,網貸業務才有可能還原互聯網金融本質,找到長久健康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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