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8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瑉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這已是8月第5位被立案偵查的原省部級官員。
《法制日報》記者8月31日梳理發現,最高檢8月再查辦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官方網站共公布大要案信息38條,其中涉及原省部級官員5人、廳級31人、處級兩人。此前已被公訴的省部級官員中,有5人開庭受審。
立案涉部級5人廳級11人
8月,最高檢立案持續發力,連下五城。除王瑉外,還有山東省濟南市委原副書記、市長楊魯豫,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成雲,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河北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書記張越。
據了解,8月成為今年以來,省部級官員被立案偵查人數最多的一個月。今年上半年,最高檢共新立案偵查原省部級官員10人。一個月新立案5名原省部級官員,在官員落馬人數最多的2015年屬於常態,而在大多數落馬官員都進入公訴程序或走向法院被告席的今年,則實屬罕見。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從紀檢部門此前公布的消息來看,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相繼有一批“大老虎”被組織調查,按照時間節點,這批人很有可能在今年下半年扎堆移交給檢察機關。
8月4日,最高檢公布了對楊魯豫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的消息。而就在4個月前的3月30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一案。濟南成為繼江蘇省南京市原市委書記、市長雙雙落馬的又一省會城市。
莊德水告訴記者,像這樣“搭班子”的兩名主要官員落馬,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窩案、串案,因一方被查,牽出另一方;另一種是彼此向組織揭發對方的問題。
莊德水說:“從目前公開報道來看,南京應該屬於後者。而濟南由於二人落馬時間存在一定間隔期,還不好判斷,不排除是兩個不關聯案件的可能。”
記者梳理發現,在38條大要案信息中,除5名原省部級官員被立案偵查外,還有11名廳級官員、1名正處級官員共17人被立案偵查。此外,還包括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13人,決定逮捕8人。
涉嫌罪名方面,38名官員中36人涉嫌受賄罪,僅廣東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黎明涉嫌行賄罪,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艾啟洪涉嫌貪污罪。還有落馬官員同時涉嫌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等多種罪名。
8月,最高檢還公布了兩名縣處級官員被查辦的消息,分別是河北省任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生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委原副書記、縣長趙貴坤。其中,王生輝被立案偵查,趙貴坤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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