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G20將遵循以下高級別原則,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貢獻:
發揮G20作為全球經濟論壇的比較優勢,通過我們在國內和國外層面的國別和集體努力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包括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
重申可持續發展議程具有普遍、變革、不可分割、融合的特性,以及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在地球上生活的每個人享有尊嚴、實現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各國根據國內優先事項、需要和能力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在國際上構建免於恐懼和暴力的和平、公正、包容的社會,支持低收入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取得進展, 包括消除貧困和饑餓等。
認識到全面、平衡、協調推進可持續發展三大領域(經濟、環境、社會)的重要性,決心在適用的情況下,把可持續發展與我們的國內政策規劃以及國際發展合作有機結合。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要求,促進持續、包容和可持續的增長,創造全社會各方面均受益的高生產率就業和體面工作,並建立有效的治理和問責機制,這對全面消除貧困、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至關重要。
致力於採取集體政策措施實現全球發展,這些措施應體現包容,尊重各國主導權和優先事項,注重實現務實和互利共贏的成果,保持開放、靈活和透明。
動員和負責任地使用來自國內和國際、公共和私營部門的所有資金,以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重振活力並得以強化。根據《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和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開展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以及在技術交流和能力建設方面的國際合作,加強國際社會對有效、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的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所有可持續發展目標。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支持構建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學術界和國際組織參與的全球發展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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