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推動與環境有關的創新的開發及運用
4. 提高能源效率
(九)促進包容性增長的指導原則
1. 通過降低就業壁壘以及改善教育和培訓產出,改善機會平等
2. 擴大學前、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覆蓋面並提高效率
3. 以增長和就業友好的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設計完善的社會轉移支付及收入再分配計劃
4. 促進普惠金融和金融知識普及
5. 減少性別平等障礙,特別是在教育、就業和創業領域
6. 採取措施減少某些促增長政策對不平等問題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正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概括的,這些原則為G20成員在各優先領域下考慮開展改革提供了有用的高級別指導。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指導原則是在自願基礎上加以使用。這些原則不具有約束性及規範性,因為它們未必適用於所有準備在九大優先領域實施改革的國家。G20成員們認識到,在特定優先領域下開展改革時,應在不同的指導原則之間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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