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鞏固兩岸支持“和平統一”的政治基礎。其一,持續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發展。2012-2015年,沿著兩岸和平發展的軌道,大陸著力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前行。2013年,習近平與蕭萬長於印尼APEC會議期間會面,國務院台辦主任張志軍與時任陸委會主委的王郁琦“不期而遇”、簡短晤談,為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首次正式互訪進行佈局。在習近平的關心下,雙方還建立起首長熱線,2014年2月,“張王會”在南京舉行,逐步實現了聯繫溝通機制的常態化。這一聯繫溝通平台和危機處理機制的建立,不僅是兩岸政治關係的突破性進展,更為2015年的“習馬會”提供了先行先試的實踐經驗和溝通管道。
其二,鞏固與在野的國民黨的政治互信。國民黨下野後又陷入了權力和路線之爭,甚至對“九二共識”意涵產生分歧,陷入了“本土化”、“泡沫化”的危機中。對於敢於堅持一中理念和“九二共識”、勇於擔當政治使命的過渡期黨主席洪秀柱,大陸給予了肯定和支持。其任內,國、共兩黨維繫了高層會面機制,延續“國共論壇”機制並將其升級為“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習近平會見洪,共同確認了兩黨認同一中、反對“台獨”的政治立場,並以“習洪會”為平台闡述了“習六點”。對於繼任洪的吳敦義,中共也通過賀電等方式,清晰展示了對其堅守和鞏固國共政治基礎與互信的期望。
其二,作為島內統派的信念支撐。死守廿年經百戰,孤軍終不豎降旗,是島內統派勢單力薄但頑強奮戰的真實寫照。2014年9月,習近平接見了台灣統派代表,對其予以高度讚賞和鼓舞同時,進一步闡述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強調將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2016年,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習近平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光明大道”。習近平這些講話表明大陸仍堅持追求和平統一的大方向,在台灣島內和國際社會產生了激濁揚清的積極影響。受此鼓舞,島內統派力量在蔡當局兇狠打壓下,聲勢和能量不降反升,帶動了島內“傾統”民意的逆勢復蘇。
三是完善涉台法律規範體系,配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依法推進對台工作,完善涉台法律法規,依法規範和保障兩岸人民關係。此後,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和具體措施均逐步納入法制軌道。在憲法統禦下,以《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等為主幹,涵蓋行政、地方和部門性的法規規章,涉台法律規範體系初步形成,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對“台獨”分子形成了強大震懾和限縮,使得“獨派”的“法理台獨”圖謀被不斷挫敗,不得不轉向“柔性台獨”。
四是妥善處理台灣涉外事務,鞏固國際社會奉行一個中國政策的格局。近年來,隨著島內政局的變動,兩岸在涉外事務上的內耗以及域外國家的介入力度均不斷升高。大陸在堅持一中原則同時,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切實需求,展現了高度善意和彈性。其一,增進與歐美和亞太國家的互動、互信,以戰略高度,主導“一帶一路”、“金磚機制”、亞投行等國際機制,厚植共同認知和共同利益,約束和限制域外國家與台灣發展“實質關係”;尋求與主要大國共同管控“台獨”,並對海外各“親台反華”勢力與“台獨”的合流予以警示和反制。其二,鞏固主權國家國際組織堅守一中原則,但出於對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考量,在不違背一中原則、不造成“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前提下,通過“一事一議”協商,對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等國際機制的問題作出因時制宜的靈活安排。其三,在蔡當局重啟兩岸烽火的情況下,削減其對所謂“邦交國”的影響力。近兩年來,甘比亞和與“中華民國”有“百年邦交”的巴拿馬與台灣“斷交”、與中國大陸建交,對台灣所謂“政治實體屬性”和“政權合法性”形成了重大打擊。
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成為兩岸關係的新動力
中共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和“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政策主張,引領兩岸雙向、全面交流達到新高度,形成了互利互補、水乳交融的交流合作格局,為兩岸關係注入了新動力。
一是鞏固兩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化、規模化。其一,ECFA框架運作良好。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構建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化平台的基礎上,2008-2016年,兩岸兩會累積簽署了23項協議,對金融、農業、航運、稅務和核電等經濟領域,以及醫藥衛生、災害監測、食品安全等民生領域進行了規範並建立起資訊交換、人員互訪和危機處理的制度化聯繫機制,大幅拓展了兩岸交流合作領域,增進了兩岸同胞福祉。如今,大陸主要空港均開通到台灣的直達航路,開通直航港口85個;2011-2016年,台灣出口大陸享受關稅優惠貨物565.1億美元。其二,完善涉台經貿、金融法律法規。2012年8月,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全面規範“投資待遇”、“投資商事爭議”等問題;為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2016年9月通過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減少了對台資企業的設立限制,國務院、國台辦也出台規定,充分發揮仲裁在台胞權益保護中的作用。同時,兩岸金融領域合作的巨大前景帶動了“台銀西進”的熱潮,十八大以來,大陸也為此進行了前瞻性的政策佈局。2012年8月,兩岸簽署《貨幣清算備忘錄》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島內人民幣存款餘額迄今超3千億元。2016年,“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動兩岸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當年,已有14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3家法人銀行、28家母行直屬分行和3家代表處。
二是經濟社會雙向交流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的新動力。其一,平台效應推動兩岸關係發展。2012年以來,兩岸兩會長期維持制度化協商,加上作為國共政策平台的“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原“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作為高層級企業合作平台的兩岸企業家峰會和貼近基層與青年的海峽論壇,兩岸四大制度化交流合作平台並駕齊驅。同時,“十三五”規劃重申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等對台合作先行先試區的建設,各省市也推出“浙台合作周”、“重慶台灣周”、“魯台經貿洽談會”和“雲台會”,以及台灣農民創業園、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等品牌。這些平台除了便利兩岸經貿資源整合,還通過“體驗式交流”讓更多台灣青年更理性、全面地認識大陸,探尋兩岸文化淵源,也為其來陸發展提供了空間,創造出兩岸新的利益和價值連結。
其二,擴大台灣基層受益面並逐步實現“國民待遇”。習近平多次直接瞭解台灣同胞利益關切,強調兩岸和平發展紅利的分配應聚焦青年一代與一線基層,擴大參與面、增加獲得感。在大陸加快給予台灣企業“同等待遇”同時,2017年大陸對台工作會議提出要為台灣民眾提供“國民待遇”,在此前台灣居民往來大陸免簽注、實施卡式台胞證、擴大台灣個體工商戶營業範圍、扶持台灣青年來陸實習就業創業的政策基礎上,進一步為台灣民眾在大陸長期生活創造條件。目前,大陸航路運部門正在解決憑卡式台胞證自助購票、取票和值機問題;並將增加可落地辦理一次性台胞證的口岸。此前,一些省市已先行展開“國民待遇”試驗。
其三,兩岸經濟社會往來驅動融合發展。30年來,兩岸經濟社會交流處於高位增長,近十年的兩岸貿易額年均1598.6億美元,截止2017年春,大陸累計批准台資項目99506個,實際使用台資652.4億美元;2015年,兩岸人員往來達到創紀錄的985.61萬人次,大陸赴台交流項目30704個,遍及各門類領域。可見,蔡當局的“降溫”無法阻止大陸的磁吸效應和兩岸產業一體化的大趨勢,兩岸經濟和社會往來是獨立於島內政治的穩定引數。這一化干戈為玉帛的過程驅動了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兩岸通過物質文化相互輻射,厚植共同利益、消弭偏見誤解,形成趨同的市場體系、生活方式和價值圖景,讓被分隔已久的兩岸民眾重新產生“共同體想像”。
新時期、新形勢對對台工作的新期待
隨著中共十九大的召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國家和平統一進程將開啟新的歷史階段,這也為未來的兩岸關係和對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許和要求。
任何政策都有其時空背景和效用邊界,當前兩岸關係的主要風險點正在以新的面貌呈現:蔡當局仍具備推動“法理台獨”的手段和動能;其以“文化台獨2.0”為標誌的“柔性台獨”進入了“去中國化的最後一里路”;“多獨合流”和海外反華勢力以台灣為軸心和基地的合謀勾連密集增加;美日等外部勢力打“台灣牌”的政治衝動升級為戰略需求;更值得警惕的是,島內對民進黨全面、深刻的“綠化台灣”缺乏有效制衡,“傾獨”民意將長期維持主流態勢,以所謂“中間選民”姿態呈現,其面貌和重心也從反華反共、訴求“台獨建國”的“急獨”,向以“和中愛台”為取向、認同“中華民國”、強調“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華獨”遷移,並可能出現代際傳導和增強,成為對“和平統一”路線的新挑戰。某種程度上看,上述風險的凸顯及形變,正是近年來大陸對台工作的顯著成效,迫使“台獨”勢力及其活動轉換方式和形態,規避一中原則和大陸硬實力的剛性制約,試圖在當前大陸對台政策和工作難以直接觸及或施為的區域與大陸“田忌賽馬”。
面對這一形勢,中共中央做出“以大陸自身發展牽引兩岸關係、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判斷,明確了以“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為手段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工作路徑,也對未來一段時期的對台工作提出了更加全面化、精細化和深層化的要求。
其一,以人為本、“軟硬並舉”,深化和豐富發展與融合的內涵。發展與融合包括經濟、社會、文化等多個層次,最終的落腳點則是人,對台工作的終端也是追求兩岸“心靈契合”的民心工程。從頂層設計到微觀環節,只有辯證地豐富對國家、民族、社會和人本身等價值觀念的認識與闡述,尊重和理解台灣同胞的歷史心結和價值信念,才能逐漸扭轉島內的離心力,對其形成觸動、吸引和轉化。因此,大陸應“內聖外王”,在不斷強化物質力量和硬實力剛性制約的保底作用同時,深入挖掘和推廣道路、制度、價值和文化等方面的軟實力,並更有效地投射和映照到兩岸關係之中,增進兩岸同胞的認同感與契合度。另一方面,區分台灣當局、“台獨”勢力和普通民眾,堅持“硬的更硬、軟的更軟”的區別策略,精準施策,減少外界對涉台工作的誤解和阻力。
其二,出於宏觀、歸於微觀,構建對台工作的戰略協同體系。在對台工作全面鋪開、走向深入的過程中,參考黨中央整合國家安全體系的做法,在中央權威的統領下,應加強在政治、外交、經濟、軍事和教科文衛等各領域中涉台部門的橫向協同和縱向聯繫,以更順暢地貫徹中央對台大政方針和新思路、新理念,減少部門狹見對整體利益的損耗,提高對台工作的整體實效。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10月號,總第23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