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網評:汗蒸館藏身住宅樓不能沒人管
來源:東方網 作者:朱永華
汗蒸受到不少消費者青睞。不過,很多迷你汗蒸館開到了住宅樓裡,引來不少爭議。記者近日走訪發現,除了迷你汗蒸館之外,一些瑜伽店、美容美發店也“藏身”住宅樓。據了解,迷你汗蒸館的蒸房一般被直接裝修在一間10平方米左右的臥室裡,客廳被改為接待室,但商家往往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等(據11月29日《工人日報》)。
汗蒸館等藏身住宅樓,筆者確實感同身受,在筆者所居住的小區,因為周圍有所小學和幾家幼兒園,小區住宅樓內不僅有汗蒸館、麻將館、美容美發店,更有各種各樣的輔導班、培訓班,甚至“小飯桌”。而旁邊其它幾個小區,據筆者所知,迷你汗蒸館幾乎就是“標配”,而且往往還不止一家。正如報道中所描述的那樣,蒸房就是由套間的次臥改造而成,招牌大多懸掛在陽台外面,由彩色小燈泡組成的店名,一夜到亮閃個不停,看著就讓人心煩。
說實話,將暫時閑置的住宅出租供他人居住,或在安全、不擾鄰又符合法律規範的前提下,租給他人作為經營場所,不僅可以給權屬人帶來一定的收入,對租賃方也有諸多利好,尤其是租用住宅從事商業經營,因為水電燃氣等價格,生活與商用存在較大差異,更會大幅降低經營成本,雖然“原則上”不允許將住宅作為經營場所,但正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正如有律師所指出的那樣,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滿足安全條件,並征得相關業主同意,應該允許,這樣既可以保障物權人的利益,又增加了百姓創業靈活性。
但問題是對於住宅樓內開汗蒸館等小微經營活動,目前還基本處在“無人管”的狀態,周圍鄰居不好意思抵觸,只要按時繳納水電燃氣費,小區物業更不願多事,而城管、工商、稅務等部門向來是“民不舉官不究”,也極少主動過問,只要藏身在住宅樓的這些汗蒸館、麻將館、美容美發等不出事,基本還都處在監管的“盲區”。
很顯然,因為藏身在住宅樓內的汗蒸館等,本身就不合規,也很難依法辦理各種證照手續,不只是明顯的“三無”,逃避了各種稅費,更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消費或傷害等糾紛,處理起來同樣也會面臨諸多法律障礙。尤其是這種“迷你汗蒸館”,也並不是所有人的身體狀況都適宜汗蒸,對於某些心腦血管病潛伏者或其他不適宜汗蒸的消費者,這些“迷你汗蒸館”幾乎沒有任何安全保障。筆者旁邊一小區有家汗蒸館就曾發生過女顧客“猝死”在蒸房裡的悲劇,至今還沒有了結。不僅如此,因為有些汗蒸館都設置在較高的樓層內,而汗蒸設備均為大功率電器,不但常常導致整棟樓斷電,更帶來諸多消防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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