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網評:嚴禁商業化 還寺廟宮觀以清淨
來源:東方網 作者:譚浩俊
為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領域商業化問題,國家宗教局、中央宣傳部等12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幹意見》。意見指出,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必須堅持非營利性質。嚴禁商業資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方式對佛教道教活動場所進行商業運作并獲取經濟收益,禁止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
盡管自古以來,佛教和道教活動場所都有燒香拜佛敬道之人,且有的香火很旺,同時,還有各類習武之人。但是,并沒有改變其清靜、肅穆、莊嚴的特點,體現了很好的公益性和傳承性,發揮了佛教和道教在淨化心靈、揚善除惡、促進和諧等方面的作用,受到了廣大群衆的喜歡,也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然而,近年來,隨著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商業化的不斷增強特別是各種商業資本的大量進入,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性質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不該出現的問題,如權力尋租、灰色交易、利益轉移,甚至出現了很多醜陋以及傳輸不良文化的現象,嚴重破壞了佛教和道教活動場所的環境,敗壞了社會風氣,必須加以治理,清除各種不良風氣,解決商業習氣過濃、商業資本興風作浪的問題。
很顯然,這些問題的發生,與一些地方錯誤的發展思路是分不開的。因為,為了所謂的旅游業,也為了吸引投資者,滿足投資增長的政績需要,可以完全置宗教的特點於不顧,將宗教資源轉讓給商業資本,讓佛教、道教活動場所變成商業氣息過濃的場所,雖獲得了一時之利,卻改變了宗教活動場所清靜、肅穆、莊嚴的特點,改變了宗教的初衷,不僅引起了宗教人士的強烈不滿,也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強烈反響,不少地方的宗教資源,也在資本的大肆踐踏下受到了嚴重破壞。
不僅如此,一些地方還在傳統宗教文化得不到有效保護、傳統宗教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建造名目繁雜的寺廟、大型佛像道像,編造各種宗教故事等,人為地制造宗教活動場所,既浪費了社會財富,也宣傳了封建迷信,產生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更嚴重的,一些地方還將宗教資源打包進入了上市公司,把宗教文化作為上市公司的概念炒作資源,進一步損害了宗教形象,破壞了宗教文化的純潔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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