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高質量發展,江西省梳理出7個涉黑涉惡重點地區、7個涉黑涉惡重點行業,分別由省紀委監委領導分工聯繫,同時選擇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的11起重大涉黑案件,由省紀委監委領導包案“挖傘”“打傘”。
除此之外,江西省還明確,對涉案人員層級高、範圍廣,作案時間長、辦案干擾大、阻力大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不拘泥於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原則上都要提級辦理或組織異地交叉辦案;對線索具體的案件,原則上不能轉到縣以下核查,不得未經深入調查便草率結案。同時還強調,對涉黑“保護傘”問題查處,一律由設區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親自掛帥,直接上手,一線指揮,切實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對工作推動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要倒查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孫新陽在11月8日召開的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推進會上強調說。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