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鍵 |
2017年12月12日,特朗普簽署《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該法案包含“評估美台軍艦互訪的可能性”、“對台軍售正常化”等涉台條款。12月18日,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首次提出要根據《與台灣關係法》的承諾,滿足台灣的合法防衛需要和威懾能力,繼續保護台灣。2018年3月16日,特朗普簽署《台灣交往法》,明確鼓勵台美高官互訪。8月13日,特朗普簽署《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該法案第1258條明確要求“強化美台防衛及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亟需的防衛軍力”。12月31日,特朗普簽署《亞洲再保證倡議法案》,該法案中的涉台條款在內容上並沒有新意,在其他法案中均有提到。但與其他法案不同的是:第一,該法案將和《與台灣關係法》、《與台灣交往法》一道成為長期有效的法律,將成為美國對台政策的基礎,而非需要每年提案的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第二,將里根總統提出的對台“六項承諾”重新體現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案中,使之成為正式法律條款。
雖然涉台條款的內容非常寬泛,但可以看出美國對台政策的戰略性轉變。迄今,美國兩岸政策的基礎是“一中政策”、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其中,《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對台政策的基礎。自特朗普執政以來,美國先後通過多個“涉台”法案,隨著含有對台“六項保證”內容的《亞洲再保證倡議法案》的通過,美國對台政策的基礎將由“一法”調整為“兩法六保證”,即:《台灣關係法》、《台灣交往法》和對台“六項保證”。簡言之,不斷挑戰“一中政策”和三個聯合公報相關規定,加大利用台灣遏制中國大陸的力度,確保台海兩岸持久保持分離狀態,是美國對台政策戰略調整的主要方向。
觀察特朗普對台政策的深度調整,必須分析完全顛覆小布什、克林頓時期關於國際形勢和中國的兩個共識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和《國家防務戰略報告》這兩份戰略報告。這兩份報告首先明確認定地緣戰略的回歸:“國家之間的競爭,而非恐怖主義,已經成為美國國家安全的首要關切”,矛頭直指中國:報告認為,冷戰結束後,傳統的安全威脅基本下降,但非傳統的威脅急劇上升,國際社會應聯手應對非傳統威脅,這是重新構築大國關係的基礎;再者,報告明確把中國定位為“競爭者”,顛覆了以往美國政府把中國視為合作夥伴的政策。之後,美國對華政策呈現1979年建交以來的戰略性調整,中美關係中更加突顯競爭、博弈的一面。
特朗普對台政策源自於他的對台思維而並非是執政以來的對台政策調整,特朗普在2016年《共和黨競選綱領》中沒有提及一個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但不僅提及《與台灣關係法》,也提到“六項保證”。並稱台灣問題必須以台灣人民可以接受的方式和平解決,如果中國政府違反這一原則,美國就要去保衛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