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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桂 |
陳耀桂:“港區國安法”立法 港台關係有變有不變
港台關係一年多來數度遭遇困難,目前的情況為歷年來最差。原因主要出在台灣方面,一是於台灣“大選”期間,民進黨頻頻利用香港修例風波,打出“抗中保台”牌,利用事件煽動台灣民眾的“恐中”、“反中”情緒,獲取選舉利益;二是在大陸宣布將制定“港區國安法”後,揚言停用《港澳條例》,之後修正為依《港澳條例》專案協助港人,兩地的互惠互信受到嚴重衝擊。
“決定了的事,就會堅決地做”。大陸制定“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而且極可能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之前完成起草、立法、在香港頒布實施。“港區國安法”之下,港台關係面臨新的挑戰及考驗,有變有不變。
“變”的方面:大陸通過“港區國安法”立法,目的在堵塞漏洞,“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利用香港問題政治操作的空間將會變小。近年台灣某些勢力與“港獨”勾結,縱容和庇護暴力激進分子,破壞“一國兩制”,不斷藉機攻擊內地,製造“反中”、“恐中”的氛圍。“港區國安法”立法之後,“兩獨”勾結不可能再公開、堂而皇之地進行。這是港台關係即將出現的最大改變。
“不變”方面,主要體現在三點,其一,規範港台關係,在香港是“錢七條”,在台灣是《港澳條例》,預期都不會變。“錢七條”1995年發表,是港澳與台灣所有互動往來的基礎,核心是“一個中國”原則和“一國兩制”方針。“錢七條”出台迄今已25年,保持不變,有利於繼續發揮港台關係在兩岸關係中的作用。
《港澳條例》於1997年3月制定,是台灣方面規範港澳回歸後,台灣與港澳間的各種往來的條例。今年5月24日,台灣當局聲稱考慮停止適用《港澳條例》一部或全部。後來的說法有所修正,台灣當局強調沒有修法必要,但會依《港澳條例》專案協助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