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廁所。”4月1日下午1點,李勝林提出要求。到衛生間後,李勝林裝作解褲子,並擰開水龍頭。然後,趁工作人員不備,他拉開房門衝出走廊,直奔二樓西側陽台一躍而下,狂奔到辦案點附近的山林裡藏了起來。
事發後,辦案人員兵分兩路追趕。有關領導趕到現場指揮追捕,迅速封鎖了益陽市各主要交通出口及周邊通道,組織公安幹警對事發核心區域進行拉網式大圍捕。但受當時條件限制,加上當天的暴雨天氣影響,沒能追蹤到李勝林。
暴雨中,李勝林在山上熬過一夜後繼續逃亡,從山上到地下室、再到偏僻的鄉下……直到風聲過後,他與岳陽的親戚取得聯繫,親戚開車到益陽,將他接到了岳陽。
2009年5月,公安部發出B級通緝令,益陽市公安局懸賞5萬元抓捕李勝林。高壓追逃下,他逃亡的日子並不好過。
“我學會了做飯,燒的是藕煤,吃的是青菜,怎麼簡單怎麼來。除了買生活必需品,一般不出門,天黑了才敢去樓下小超市買菜……”回憶起逃亡生活,李勝林感慨萬千。
據李勝林交代,外逃期間他借住在岳陽一名長期在外打工的親戚家中。住的是樓頂的雜物間,僅有8平方米,除了木板床、換洗衣物、煤爐,只剩一盞5瓦的燈泡。白天不開燈時,雜物間十分陰暗、壓抑,久而久之,李勝林漸漸習慣了待在黑暗裡,因為看不清,無形中給他一種踏實感。為了讓自己“失聯”,李勝林整整兩年沒使用手機,逢年過節連家人也不敢聯繫,“唯有6元一斤的旱煙排解孤獨”。
在強大的政策感召和家屬親情感化下主動投案 |